來源:律師網 時間2023-12-8 9:09:18
在生活中,我們常常會面臨各種紛繁復雜的問題,而其中之一就是結婚是相關事宜。近日,重慶發(fā)生了一起讓人深思的案例;2010年12月,原告(女方)楊某與被告劉某某(男方)經人介紹登記結婚,結婚時間較短且未生育子女;楹箅p方因家務瑣事經常發(fā)生矛盾,難以共同生活,楊某兩次向法院起訴離婚,劉某某表示同意離婚;榍埃瑒⒛衬迟徺I了商品房一套,別克凱越轎車一輛。婚后二人簽訂了一份;閰f議,約定上述房子和車輛為夫妻共同財產,并注明若楊某(女方)提出離婚,協議無效。協議簽訂一年后,楊某起訴離婚,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